关于对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及调整的通知 (201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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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及调整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使入选人员不断提高学术和技术水平,现将我校对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进行考核及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调整对象
2010年入选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各层次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及符合入选条件的新申报人员。
二、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业务能力及被批准为人选以后近几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具体考核内容见内人社发[2012]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见附件2)。
三、考核及调整程序
1、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填写《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用A4纸打印,电子版发到gdszk@imut.edu.cn)并附相关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
2、对于新涌现出来的符合入选条件的优秀人才,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的通知》(见附件4)的相关规定,进行推荐。申报第二层次人选必须是已入选第三层次的人选。推荐人员需填写《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5,用A4纸打印,电子版发到gdszk@imut.edu.cn)并附相关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
3?⒉渭涌己恕⑼萍鋈搜〉南喙夭牧辖槐镜ノ唬傻ノ煌骋挥?2012年3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4、人事处汇总相关考核材料,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和推荐结果上报人社厅参加评选。
附件一: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0年入选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各层次人员名单
附件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及调整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8号)
附件三: 《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登记表》
附件四: 《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的通知》
附件五: 《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推荐登记表》
人事处
201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