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的通知 (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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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5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组织申报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做好本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申报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0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申报人选登记表须由申报系统生成并统一打印。申报软件、推荐材料格式等相关信息由“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查询。相关纸质材料于1月12日前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汇总申报人选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后确定正式候选人,经学校同意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推荐。
四、申报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涉密材料,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元月六日
附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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