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本科教育 >> 教务公告 >> 正文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加强本学期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05日 16:23  点击:[]

院属各部门:

根据教务处《关于加强本学期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严肃考场纪律,规范监考教师监考工作和学生考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德。现就加强考试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加强考试环节组织管理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严把试卷保密关,保证试卷的命题、审核、交送、分发等各环节规范严格,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

各系(中心)须在考前组织全体监考教师认真学习《内蒙古工业大学监考教师工作规范》《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规定》《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强化监考教师的责任意识,有效预防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学生的权益。

监考教师是维护考场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工作流程。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教师须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防止学生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行考试。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有读书看报、批阅试卷、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串岗聊天、随意离开考场等不符合监考教师身份的现象,要以预防违纪作弊行为发生为目标,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好考场秩序。

、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

各班须召开考前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规定》《内蒙古工业大学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要求考生诚信考试。

强调学生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或学籍证明,如果证件无照片,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认真遵守考试规定,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加强考试巡视巡查工作

学院在考试期间安排考场巡视巡查,并设置考试作弊举报电话:3603464;举报邮箱:11718892@qq.com。

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6月5日

上一条: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信息工程学院2021届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成员

关闭

内蒙古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