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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收费标准管理办法

2023年11月15日 11:00  点击:[]

为了提高学院大型设备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资源共享,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2310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大型设备的共享基本情况

共享范围为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以上及符合共享要求的大型科研设备,目前服务于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均实行专人管理。根据学校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托于“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进行运行管理,在全(市)区范围内实施开放共享使用。

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流程遵守平台的规定。使用人通过平台进行使用预约,在约定的时间段内委托设备管理员或自行进行使用,使用人应保证使用要求,管理员需保证设备性能良好,并在设备精度范围内提供准确的使用数据,并在13个工作日内出具使用报告。

二、大型设备的共享收费标准及支付办法

公用大型仪器的管理、维护以及校内外使用服务管理等工作。为加强大型仪器共享收费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使用仪器的使用效率与效益,在满足我校师生教学、科研使用需求的基础上,兼顾校外单位的使用需求,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231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制定收费办法。

1、收费账户

收费账户由学校计划财务处设立,学院管理。使用费用实行预存方式,预存费用由内蒙古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代收,不支持用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进行费用缴纳。

2、标准制定

学院参考国内高校同类仪器共享使用情况,提出收费标准,经专家论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执行。详见“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大型设备共享使用收费标准”。

3、收费标准

1)校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共享设备按市场价全额收费。

2)除本学院外,校内其他学院师生使用共享设备,按标准使用费的50%收取费用。

3)信息工程学院院内师生使用共享设备,按标准使用费的30%收取费用。

信息工程学院院内教师、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可以自主操作开放仪器设备开展使用,自主使用按标准使用费的30%收取费用。

4、费用支付程序

校内:经计划财务处办理经费内转手续转账支付。

校外:依照“先缴费后发送使用结果”的原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交费流程为:单位或个人直接转账至内蒙古工业大学银行账户→学院财务查账确认到款→计划财务处开据收费发票→用户取得发票,用于后续报销流程。

此外,鼓励校外的企事业单位与本学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于设备使用量较大的单位或企业,可与学院签订相关的技术服务合同,预存一定量使用费。每次使用后直接从预存费用中扣除相应的使用费用。预存使用费用可予以一定程度的减免,具体减免程度由校外的企事业单位与学院商定,并在技术服务合同中体现。

三、使用服务时间与样品预约规定

1、设备共享服务时间

每周的周一、周二、周三、周五的学校规定上班时间为服务时间,周四下午不接受设备预约。寒暑假视实际情况安排使用。

2、使用预约

此设备使用者需提前注册并登录“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网址:http//syglzx.imut.edu.cn/)后进行预约使用。

四、使用费用的分配

使用费按照学校留存20%、学院留存80%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学院留存部分用于共享设备的维修、保养、耗材购买费用以及设备管理人的工作量补贴。

五、其他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231114

附件1

信息工程学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收费标准

序号

使用仪器

使用项目

收费标准

1

快速嗅觉传感检测系统

用于分析、识别气味物质总体特征的检测仪器,主要用于检测含有挥发性物质的液体、固体样品。

3000/

补充说明:此收费标准为校外社会服务收费标准,学校内部折扣为50%,学院内部折扣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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