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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2012年10月18日 11:51  点击:[]

内工大人事字[2012]22号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2〕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准备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本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凡申报教师、实验、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好。

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由所在单位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二)学历条件:应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当取得《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免试。

2、通过学校教务处组织的新教师讲课资格认定。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上报名时间:10月20日—10月31日。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点请选择“内蒙古工业大学”,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

(二)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到人事处师资科进行现场确认并资格审查,初审时间为11月1日—11月5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使用A4纸复印,并交所在单位统一到人事处审验:

1、申请人网上填写并打印的“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两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体检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7、内工大讲课资格认定通过证书复印件;

8、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

(三)人事处师资科整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的材料报教育厅审查。

(四)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核准备案,打印、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2012年秋季全部使用“网上报名”形式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文件,尽快部署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务必在规定时间要求内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网络确认窗口将自动关闭,教育厅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附件: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2年10月17日

附件:

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未参加统考申请人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2.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申请人的电子照片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以及上交认定机构(粘贴到教师资格证书上)照片为同一底版。

4.网上申报期间,申请人可以自行修改个人填报信息,申请表上的“任教学科”必须具体到某一学科,不能仅选择到某一大类,网上申报时间截止之后,除修改密码外,不能修改个人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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