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办理新城校区校园智能卡通行卡具体事宜

2013年09月02日 10:13  点击:[]

关于办理校园交通门禁智能卡

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建设,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校园环境,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新城校区校园门禁智能化管理系统即将投入使用,所有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均实行智能化管理,凭智能通行卡通行。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校园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办理门禁智能卡,通知如下:

一、智能通行卡的功能

智能通行卡分为固定智能通行卡(以下简称“固定卡”)和临时智能通行卡(以下简称“临时卡”)。

固定卡为远程识别卡,适用于学校公务用车及本校教职工、全日制学生等需要经常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持固定卡的机动车辆,经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统远程自动识别后,实现不停车自动开闸放行。

临时卡为近距离智能卡,适用于未办理固定卡的临时来校车辆,用于来校办理公务,进校门时领取临时卡,出校门时经校园交通智能管理系统读卡、验证后放行。

二、智能通行卡分类和办理条件

(一)使用固定卡的车辆

1.A类卡:为学校公务用车(车辆所属权为“内蒙古工业大学”或“内蒙古工业大学学院、部门”), 首次办理免收卡费,从2014年1月1日起办理固定卡车主,收取智能卡工本费10元,免收停车泊位费。

2.B类卡:本校教职工 (含离退休人员、校属企业职工)用车实行“一人一卡”,即每位教职工、离退休人员 (身份的确认以学校人事部门及离退休处提供的名单为准)凭工作证或校园一卡通、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行驶证可办理一张固定卡,行驶证车主必须是本人或其配偶(需提供户口证明)。首次办理免收固定卡费,2014年1月1日起办理收取智能卡工本费10元。

3.C类卡:租用校内办公场所从事培训、考试、商业或办学等人员的机动车辆,凭场地租用合同及相关证件可办理固定卡,行驶证车主须为合同租用单位或合同租用人,一份合同限办一车。收取智能卡工本费20元。

4.D类卡(月租卡) : 学校各类非脱产学生(集中时段授课各类学生)的小型机动车辆,学生所属单位提前持学生入学证明、学生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来武保处提前办理,收取智能卡工本费20元。

5.E类卡:全日制在校学习学生可办理此类卡,学校原则上不办理此类固定卡,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办理。办理条件:车辆归属地为呼和浩特市,行驶证车主姓名和驾驶证、学生证姓名必须一致,并通过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审核通过,持相关证件到武保处办理,收取智能卡工本费20元,允许全天24小时在校园内通行。

凡未办理固定卡的机动车辆均按临时来校车辆在门禁智能系统自取临时停车卡进入校园。除学校公务用车外,其他大中型车辆一律不得申领固定卡。

(二)使用临时卡的车辆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以

及军车 、邮政、环卫、运钞车进出校园。

2.因执行公务,来校联系工作和应邀参加校内单位举办活动需进入校园的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自取临时卡,离校时验卡并收回临时卡放行。

3.经学校批准在校内举办会议、考试等活动的车辆,进校门时领

取临时卡,离校时验卡并收回临时卡放行。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在活动实施前 (至少2个工作日 )与武保处交通智能化管理部门协调车辆的通行和停放事宜。

4.校内临时 (短期)施工的工程车辆,进校门时领取临时卡,离校时收回临时卡放行。学校基建部门提前与武保处协调施工工程车辆进出校园事宜(至少2个工作日),开具临时通行证后,按指定线路通行。

三、智能通行卡的管理

(一)校园内交通管理按《内蒙古工业大学校园机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对不配合交通管理和乱停放的车辆,武保处交通智能化管理部门将采取锁车、拖车等措施,拖车的费用由车主自负。

(二)各类固定卡仅限于申请人在准驾车辆上使用。车辆变更时应主动到武保处交通智能化管理部门重新登记备案。

(三)各类固定卡包年、包月期满后,自动失效;若还需继续使用,须及时交验所需资料办理,否则按临时车辆用户校验。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按照车辆管理规定采取撤销固定卡的使用权、取消违法违规人员办理固定卡的资格、通报相关单位(部门)追究行政责任等措施,违法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使用或协助他人使用虚假材料及采用欺骗手段办理固定卡;

2.固定卡转借他人使用;

3.伪造或变造我校各类智能卡及私下出售、出租各类智能卡;

(五)智能通行卡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不能使用的,可以更换。

固定卡遗失、损坏 (无法修复), 需重新补办的,原卡费不予退回,需新交卡费10元,并将原智能交通卡注销。

临时卡遗失的,在出校门时按规定收取临时卡工本费20元。

(六)学校对车辆使用人只负责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不承担车辆及车辆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六、本通知由武保处负责解释

办理智能卡通行卡具体事宜

一、办卡方式

1、学校各部门、学院、校属企业办卡负责人统一收齐本单位需办智能卡教职工(在岗)的驾驶证复印件、行驶本复印件、工作证或校园一卡通复印件,交到武保处秩序科交通管理组录入车辆管理系统库。

2、行驶证注册车主须是本人或其配偶,如行驶本注册车主为配偶名下的,需提供户口证明。

3、为方便学校开办的各类非脱产方式来校集中授课的学生(自驾车)出入校门,请办班单位提前(开班前一周)与武保处交通智能组协调办卡事宜。

4、老干部处统一办理离退休教师智能卡,办卡方式按B类卡执行。

二、办卡时间

1、办卡时间从2013年9月2日开始,截止时间为9月9日,各单位办卡负责人统计《校园智能门禁系统信息采集表》(附件2)与办卡材料一并交到武保处,武保处交通智能管理组开始录入。

2、领卡时间为2013年9月12日至9月18日期间,请各单位注意办卡时间与领卡时间。

三、门禁系统正式启用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

下载

上一条:关于调整部分通勤线路时间的通知 (2013.9.3)
下一条:关于2013年9月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关闭

内蒙古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