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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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关于2015年上半年我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通知

2015年03月03日 10:24  点击:[]

校属各学院

根据《关于认真贯彻刘延东同志在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内教语函 [2011]1号)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内教语函 [2011]2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在全区高等学?:椭械戎耙笛V锌蛊胀ɑ八脚嘌挡馐缘耐ㄖ?(内教字 [2004]5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蒙”教育主题,依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要求,努力提高各行各业人员和广大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全社会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将其摆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核心地位。自治区文件规定教师要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已在岗的尚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人员,要接受普通话培训测试。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要在毕业前进行全员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学生经培训测试普通话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可获得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校准予毕业。又根据(内教语函 [2015]1号)《关于实施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15年元月1日起,全区所有测试站停止人工测试,全部实施计算机辅助测试。

为了更好落实以上文件精神,加快普通话在我校的推广普及应用,提升我校师生综合素质,使师生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本学期普通话工作站将继续在新城校区和金川校区开设普通话培训班,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并以各种形式传达到每个班级每位学生,提前组织好本学院的普通话报名工作。同时我校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房正在建设中,在机房建成投入使用后,我站将实施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今后将面向全体在校生全员普通话水平培训,全部实施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

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新城校区普通话培训班

(一)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3月8日(学员在本学院报名交费);

3月11日—3月13日(学院专人到计财处交费、到普通话站注册

并领取教材。学院交费报名截止日期为

3月13日下午5点,恕过期不候。)

(二)培训时间:

2015年3月21日、22日、28日、29日(双休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培训地点:新城校区(上课地点报名结束后网上另行通知)

(四)测试时间:机房建成后(详情网上另行通知)

(备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程序及要求将在测试前培训,4课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金川校区普通话培训班

(一)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3月8日(学员在本学院报名交费);

3月11日—3月13日(学院专人到计财处交费、到普通话站注册

并领取教材。学院交费报名截止日期为

3月13日下午5点,恕过期不候。

(二)培训时间:

2015年5月9日、10日、16日、17日(双休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培训地点:金川校区(上课地点培训前网上另行通知)

(四)测试时间:机房建成后(详情网上另行通知)

(备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程序及要求将在测试前培训,4课时,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教师及工作人员175元/人,普通学生130元/人,民族预科部预

科新生110元/人(以上收费包括培训费、测试费、教材费)。

各学院由专职人员负责报名和收费,费用收齐后统一交到计财处,携带交费收据复印件到普通话工作站报名并领取教材,报名时交电子版和纸质报名表,要求有考生电子版相片,相片规格要求如下:一寸红底免冠照,相片大小390×567,格式为jpg或jepg,相片名称为考生身份证号码,文件大小小于1M。(特别提醒:考生相片上的身份证号码须与报名表上的身份证号码一致,照片格式,大小都要符合要求。学院报名负责人需认真检查,以免影响本院学员证书的正常发放

普通话工作站在新城校区教研楼437室,电话:6576236

有关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相关内容可登录人事处网站(http://rsch.imut.edu.cn/)查询。

四、普通话证书的发放

测试后的1-2个月发放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话水平培训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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