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院公共会议室、活动室使用效率,保障正常使用状态,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室、活动室是学院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组织活动的公共场所,为保障正常使用,会议室、活动室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等相关事宜。各系、部门使用需提前办理手续,领取钥匙。未经学院党政办公室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擅自挪用室内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
2.各系、部门使用会议室、活动室时,请填写《信息工程学院公共会议室、活动室使用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天到学院党政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需提前告知会议、活动的主要内容、参加人数、使用时间等信息,告知是否需要使用空调、投影、话筒等设备。遇法定节假日请提早与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以免耽误使用。若在预定时间不能按时使用时,申请人应及时通知学院党政办公室,便于安排其他活动。
.申请使用人应爱护室内设施。使用期间,要爱惜室内设备及物品,特别是多媒体设备。要保持室内清洁,活动结束后,使用人必须进行检查,关闭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关好门窗,进行清扫和整理,及时归还所借设备。
4.严禁在学院公共会议室、活动室内进行与学院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学生活动无关的任何其他活动,不得违反学校对教学用房管理的相关规定。
5.本管理办法涉及会议室包括:校本部416会议室、金川电力大楼0918会议室、0908党员活动室、1001多媒体教室、1002教工活动室。
6.本修订办法自2018年11月15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