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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2021-10-04 09:48     (点击: )

1、实验人员应认真执行本实验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相关要求。

2、学院各系提供一间可预约的对外开放实验室,预约实验室为电子系(格物楼B座101室)、物联网系(格物楼B座103室)、计算机系(格物楼B座304室)各一间实验室,信息技术+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电力大楼0914、0943室)两间实验室,每间确定开放管理员。

3、实验人员进入开放实验室之前,应至少提前一周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下一周的线上预约,预约程序通过指导老师确认后方可按预约时间来实验室进行实验。

4、进入实验室内请自觉保持实验室内卫生,每次实验完毕,请自觉整理实验桌柜,将仪器设备归位,并保持仪器清洁,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环境,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

5、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仪器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实验室。

6、离开实验室前,应认真检查水、电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是否安全关闭,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内严禁从事与实验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

7、实验室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对实验室值守人员应对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学院将根据开放工作实绩给予开放值班教师以一定的工作奖励。

8、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学院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予以适当的调整。

信息工程学院

20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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